六月八日晚,北爱尔兰贝尔法斯特发生伤人案。一名四十多岁男子遇袭重伤,据法庭报道更失去左眼视力。警方迅速拘捕一名三十岁苏丹男子,控以企图谋杀等罪。照理,疑犯落网,案件便应交由法庭处理。然而,伤人片段在网上流传后,个人刑责很快变成整个移民群体的罪名。蒙面者袭击少数族裔住宅与商店,焚烧汽车和巴士,甚至逐户搜寻「外国人」。短短两夜,骚乱遍及贝尔法斯特及北爱多地,十二名警员受伤,警方需动用水砲与塑胶子弹。伤者家属亦反对暴力,却阻止不了陌生人借他的伤口,向无关家庭寻仇。
差不多同时,巴黎也在燃烧。五月三十日,巴黎圣日耳曼再夺欧联冠军。全国大部分球迷和平庆祝,小部分却趁人潮纵火、抢掠、堵路及袭警。法国早已部署约二万二千名警察与宪兵,单是巴黎便有八千人;事后仍有逾八百九十人被捕,一百七十八名执法人员受伤。更耐人寻味者,是部分冲突在球赛尚未结束前已经发生。胜负只是借口,足球甚至未必是动机。
巴黎与贝尔法斯特事件性质不同。前者较像大型庆祝中的机会性暴力,后者则是明显的反移民集体报复。可是,巴黎和贝尔法斯特事件都揭示共同问题:本可由警察、法院或公共秩序处理的事件,何以迅速变成街头暴力?答案未必在于导火线,而在于社会早已堆满干柴。贫穷、居住隔离、警民不信任、网上仇恨、身份政治与地方武装传统,平日各自存在;政府若无力仲裁,些微火星便可将私人事件改写成群体战争。
这不禁令人想起西晋末年的「五胡乱华」,后世常把它简化成容易入口的故事:汉人王朝让匈奴、羯、氐、羌、鲜卑内迁,异族人数日多,终于乘机作乱,西晋遂亡。如此写法痛快,却把因果次序倒转了。北方各族进入汉地,横跨东汉、曹魏与西晋多个世纪;有人归附,有人遭强迁,也有人长期为朝廷服兵役。若单是「外人入境」便足以亡国,何以要等上多个世纪才爆发?
真正摧毁西晋的,首先是司马氏自己。晋武帝为防权臣篡位,分封宗室并授以兵权,希望诸王屏障皇室。晋惠帝无力亲政后,外戚、皇后与宗王轮流挟持皇帝。公元二九一年至三零六年的八王之乱,遂由宫廷政变演成全国内战。谁掌皇帝,谁便可把私战写成奉诏讨逆;谁欠兵力,谁便召募州郡兵、流民与部落骑兵。王浚借鲜卑、乌桓兵攻打司马颖,司马颖则命匈奴将领刘渊回并州召集五部。晋廷为打自己人,亲手把兵权交给不同武装集团。
洛阳在战乱中米价高至一石万钱,十三岁以上男子也遭征役,诏令甚至只能行于一城。中央既无粮、无兵,也无公信力。刘渊本非翻墙而入的外敌,而是受汉文化教育、曾任晋官的军事代理人。公元三零四年,他奉司马颖之命回并州召兵,旋即自立为汉王。七年后,其子刘聪的军队攻陷洛阳,俘虏晋怀帝;至三一六年,长安亦陷,西晋灭亡。历史所示,不是异族忽然变得危险,而是国家先把武力外判,继而失去收回的能力。
早在公元二九九年,西晋官员江统已写下《徙戎论》,主张把关中与并州各族迁回边外。后世常称他有先见之明。但江统也无意间说出了背后真相:地方士民见各族势弱,屡加欺压,使其怨恨「毒于骨髓」。反对强迁者亦指出,关中连年战乱、饥荒与疫病,政府连百姓生计也无法维持,又凭何驱赶大批人口?有时,没有能力治理的政府,最喜欢提出最大规模的人口工程。
一千五百年后,清末广西的「来土之争」亦有相似轨迹。所谓「来人」,多指由广东迁入广西的客家人及其后代;「土人」则是久居当地的居民。据地方研究,贵县的婚约与彩礼纠纷因官府调解失效,逐渐升级为村寨械斗。最终,双方动员宗族、团练与会党,以武力自保。双方只要有人增兵,对手也只好增兵;个别家庭的争执,终被改写成「来人对土人」。客家村落战败后,不少流离者转投能提供保护与报复力量的拜上帝会,成为往后太平天国金田起义前夕的助燃物。
由西晋到清末广西,再到今日欧洲,制度与时代固然不可同日而语,但共同点十分清楚:政府因兵源、劳力、经济或人口之需而接纳不同群体,却不愿支付整合、治安与公平仲裁的成本;事故发生后,政客与动员者又把个人责任变成族群责任。最后,统治者将自己多年失政造成的后果,归咎于受它利用、忽视或欺压的人。
移民政策当然须有边界,公共秩序也不能只靠漂亮口号。可是,把所有问题化成「谁应该滚出去」,不过是换个方式逃避治理。真正危险的,究竟是来者与土人不能共处,还是只想取得兵源、劳力与选票,却从未打算建立共同制度的政府?导火线可以是球赛、伤人案,甚至婚约;但导火线,从来不是原因